【政策申報】成都市郫都區加快推進成都西部生活消費中心建設的支持政策 隆重鉅獻!发表时间:2021-09-29 17:49 為加快推進成都西部生活消費中心建設,促進郫都區服務業高品質發展,提升高端產業集聚能力和高品質生活配套水準,根據《成都市加快服務業發展支持政策》、《成都市郫都區服務業2017—2022發展規劃》等精神,成都市郫都區人民政府推出《成都市郫都區加快推進成都西部生活消費中心建設的支持政策》,以下是支持政策的詳細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本政策支持對象為工商註冊、稅收解繳和統計關係均在成都市郫都區的獨立核算法人企業,以及對服務業發展有實際貢獻的行業協(商)會、專業機構。 第二章 提升生活消費供給品質 第一條 鼓勵打造生活消費新場景。 (一)對經區現代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認定的生活消費新場景項目,認定當年按項目實際投入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對經區現代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認定的新建商業(產業)特色街區,認定當年按實際投入的20%給予街區整體運營單位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對優化提升業態、環境等要素的商業街區,認定當年按實際投入資金的20%給予運營單位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第二條 鼓勵發展首店經濟。對新落戶郫都區的全球性、全國性和區域性的品牌店、旗艦店、體驗店等生活性服務業首店,在正式營業當年按投資額的2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第三條 鼓勵商貿企業創優品牌。對新評為國家、省、市級示範稱號的商貿企業,當年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四條 鼓勵景區創“A”。對新評為國家5A、4A、3A景區的,當年分別給予申報單位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評為國家級、省級旅遊度假區、生態旅遊示範區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 鼓勵企業創“星”。對新評為五星級、四星級飯店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評為五星級、四星級農家樂(鄉村酒店、旅遊民宿)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六條 鼓勵推進智慧旅遊建設。對新評為成都智慧旅遊景區、飯店、旅行社的,給予10萬元、5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七條 鼓勵打造特色餐飲。對新評為國家、省、市級“名店”“名菜”“名廚”等榮譽的餐飲企業,當年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八條 鼓勵餐飲企業提升品質。對在區內新開設經營面積達500平方公尺、投資總額300萬元(含)以上且經營滿一年的入庫(服務業統計庫)法人餐飲企業,每店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新增投資200萬元(含)以上進行提檔升級的入庫(服務統計庫)法人餐飲企業,每店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達到以上要求,並開設在產業功能區(示範區)、特色商業街區的餐飲店,每店追加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第九條 鼓勵打造“十五分鐘便民生活圈”。對在區域商圈、特色街區、天府綠道、TOD樞紐等區域開設智慧店等新業態的企業,以及整合“小散”社區商業小店,並增加多種便民服務功能的商業連鎖企業、開設直營社區微菜店的合作社或農產品流通企業,分別給予每店3萬元補貼。對單個企業的補貼不超過30萬元。 第十條 鼓勵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對符合規劃的新建或改建的標準化菜市場(農貿市場),按照企業實際投入資金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市場新建補貼不超過30萬元,改建補貼不超過15萬元。 第三章 推動創新提質發展 第十一條 鼓勵餐飲企業發展中央廚房。對區內新建或改造中央廚房,設備投入100 萬元以上的餐飲企業,按單個專案設備投資的10%給予一次性補貼,年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第十二條 鼓勵發展農副產品冷鏈配送。對新建、改建農產品冷鏈配送中心、添置冷鏈運輸車輛、新開設冰鮮禽肉製品銷售門店的企業,年度投資超過200萬元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第十三條 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創新發展。對獲得成都市認定的創新型電子商務企業,在認定當年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十四條 鼓勵電子商務企業拓展線上市場。對正常運營1年以上、年線上交易額在 5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在開展線上專題行銷活動當年,按照平臺行銷活動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第十五條 鼓勵企業助力鄉村振興。對年度線上銷售本土特色農產品達100萬元(含)以上的電子商務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十六條 鼓勵企業擴大線上銷售規模。對年度線上銷售產品達1000萬元(含)且同比增長20%以上的電子商務企業,按照線上交易額增量部分的2%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第十七條 鼓勵發展跨境電商。 (一)對自建跨境電子商務平台或利用協力廠商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銷售產品,年線上交易額在1000萬元(含)以上,且納入成都市跨境電子商務統計體系的企業,當年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對新招引或培育的企業實現跨境電商業務,且入駐成都全球跨境電商服務資源中心,當年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四章 拓展城市經濟發展載體 第十八條 鼓勵發展高品質商務樓宇。 (一)對新建或提檔並被成都市專業評定機構首次評定為甲級或超甲級商務樓宇的建設業主或提檔投資主體,在享受市上相關支持政策的同時,再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創建獎勵。 (二)對在商務樓宇內統一運營面積達1萬平公尺以上(含),且對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達到1000萬元以上(含)的企業,按對郫都區地方經濟貢獻的10%給予運營主體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經濟貢獻獎勵。 第十九條 鼓勵打造專業特色樓宇。對自主打造符合郫都區主導產業發展導向、形成產業集聚,並經成都市專業評定機構新評定為專業(特色)樓宇的,給予整體打造樓宇的主體企業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條 鼓勵商務樓宇載體資源整合。對購買區記憶體量樓宇取得產權,開展集約經營且面積達1萬平方公尺以上(含),給予購買並經營的業主100萬元的一次性集約經營補貼,在此基礎上,面積每增加1萬平方公尺再增加100萬元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租賃存量樓宇取得5年以上使用權開展經營,且面積達到1萬平方公尺以上(含),每年給予整體承租並經營的企業10萬元的經營補貼,在此基礎上,面積每增加1萬平公尺再增加10萬元補貼,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二十一條 鼓勵總部企業入駐商務樓宇。對經成都市總部經濟領導小組認定的總部企業新入駐郫都區商務樓宇,分以下兩種情況給予相應支援: (一)一次性購買用於自用辦公的樓宇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含)的,按實際成交價的5%的標準給予該總部企業一次性入駐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租賃用於自用辦公的樓宇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含)的,自簽約之日起,按樓宇租金的50%給予該總部企業入駐補貼,最長不超過24個月,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二十二條 鼓勵優質企業入駐商務樓宇。對新入駐樓宇且對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達100萬元以上的優質企業,對其首次購買用於自用辦公的樓宇,按照實際成交價的1%-3%給予入駐企業一次性補貼;對其租賃用於自用辦公的樓宇,自首次簽約之日起,按樓宇租金的10%-30%給予入駐企業補貼,最長不超過24個月。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二十三條 鼓勵對外開展招商活動。對在區外開展的經郫都區商務局備案的樓宇推介活動或自主招商活動,按每次活動實際費用總額的50%給予活動承辦企業招商補貼,單次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第五章 支援重點企業做大做強 第二十四條 鼓勵達規上限企業開展聯網直報。對新達限額或規模以上,並納入國家統計網報體系連續報送資料 1 年以上的服務業企業給予以下獎勵: (一)對符合條件的限上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其中對批發零售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對符合條件的規上服務業企業,當年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五條 鼓勵“個轉企”。對已納入國家統計網報體系的服務業個體工商戶新轉型為企業並繼續在庫報送資料 1 年以上的,按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地方經濟貢獻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六條 鼓勵在庫企業做大規模。對納入國家統計網報體系且年主營業務收入增幅達到一定水準的服務業企業按以下情形給予獎勵,獎勵標準最高不超過企業當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的50%且不超過200萬元。 (一)限上服務業企業獎勵標準: 1.年營業額(銷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且增幅在10%以上的住宿餐飲業企業。 2.年營業額(銷售額)達2億元以上且增幅在10%以上的零售業企業。 3.年營業額(銷售額)達5億元以上且增幅在10%以上的批發業企業。 符合以上標準之一的企業,按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的5%給予獎勵;在此基礎上,年營業額(銷售額)增幅每增加10%,再追加企業在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5%的獎勵。 (二)規上服務業企業獎勵標準: 1.年營業收入達1000萬元且年增幅在10%以上的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 2.年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以上且年增幅在20%以上的企業。符合以上標準之一的企業,按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的10%給予獎勵,在此基礎上,年營業收入增幅每增加10%,再給予企業當年在我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5%的獎勵。 第二十七條 鼓勵服務業企業多做貢獻。對在郫都區的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達到300萬元以上的服務業庫內企業,按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的20%給予獎勵,在此基礎上,企業次年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加200萬元以內(不含)、200-500萬元(不含)、500萬元以上的,分別追加增量部分10%、30%、50%的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六章 提高對外貿易合作水準 第二十八條 鼓勵企業積極融入蓉歐戰略。對依託蓉歐快鐵沿線開展外貿進出口業務,且有進出口實績(以海關資料為准)的企業,當年按照每個40英尺集裝箱500美元標準給予補貼,單個企業享受該項補貼金額不超過80萬元人民幣。 第二十九條 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對外貿易。 (一)當年有新實現進出口實績的生產型企業,給予3萬元人民幣的國際市場拓展費補貼。 (二)當年進出口額達100萬美元以上的外貿企業,按每100萬美元給予 2萬元人民幣的國際市場拓展費補貼,單個企業享受該項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三)當年進出口額達到1000萬美元以上的大型貿易企業,按每進出口100萬美元,給予不高於3.5萬元人民幣的國際市場拓展費補貼。 第三十條 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對經區商務局備案,為區內中小微企業進出口提供對外經貿業務培訓、通關、退稅、融資、收付匯、信保、物流等服務或説明中小微企業“走出去”拓展國際市場,開展國際交流合作達到20家以上的外貿企業,年度新增進出口額1000萬美元以上,當年給予50萬元人民幣獎勵。 第三十一條 鼓勵本地特色產品擴大市場份額。積極支持有生產(加工)本地農副產品、花卉苗木、蜀繡等特色產品能力的企業(合作社)開展國際市場拓展,對上述產品擴大市場份額每100萬美元,給予 3萬元人民幣的國際市場拓展費補貼,單個企業享受該項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第三十二條 鼓勵企業積極拓展國內外市場。對由郫都區商務局組織參加國內外重點知名展會的企業,按展位費的60%和人員往返交通費用(不超過 2 人)的6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的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20萬元。 第七章 培育行業協會發展壯大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凡在政策申報年度內因偷稅漏稅、食品衛生、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當年度不能享受本政策支援;被列入失信名單的企業不得享受本政策支援。 第三十五條 同時符合區內其他支持政策的專案,企業可以自主擇優申報政策支援,但同一事項不得重複申報。同一專案符合本政策不同條款申報條件的,可同時享受。 第三十六條 對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政策支援資金的,依法全額追回,同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將該申報主體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再申報。 第三十七條 享受本政策支援的企業在郫都區連續正常經營的存續期不得低於5年或投資協定約定年限,在此期間遷出郫都區的,除原享受的扶持補貼資金須全部退回外,按央行同期貸款利率罰收資金占用費。 第三十八條 本政策由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與實施。 第三十九條 本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原《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支持政策》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