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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報】成都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政策正式實施!

发表时间:2021-11-0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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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政策


為進一步落實大數據發展戰略,深化數位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激發數據資源要素潛力,並加快大數據產業發展,2021年6月成都制定了《成都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政策》。


一、深化數位化賦能行動


(一)支持打造數位化企業。鼓勵企業研發設計、生產加工、經營管理、銷售服務等業務數位化轉型,建設企業數位基礎設施,開放軟體源代碼、硬體設計和應用服務等企業核心資源,爭創數位化轉型標杆企業。支持企業或機構建設數據服務平台,促進數據流通與應用,採用市場化方式依法依規開展數據服務,構建多源異構數據融合、隱私安全計算等算法庫,提高數據挖掘分析和安全供給能力,推動數據要素流通增值,企業自主投資建設數據服務平台並對外服務企業數達到200家(含)以上,按照企業對該項目投資額的20%,給予企業最高300萬元的補助。鼓勵企業或機構將高價值數據接入數據服務平台加強應用,按照該數據流通收益的10%給予數據接入企業或機構最高100萬元的獎勵。獲得政策支持的平台,原則上應針對成都市中小微企業提供至少一年期的免費服務。


(二)支持構建數位化產業鏈。支持行業龍頭企業、平台企業或機構,打通產業鏈上下游數據通道,以區域、行業、園區為整體,促進全渠道、全鏈條供需調配和精準對接,打造數據供應鏈引領資源、人才、技術、資金流,促進要素資源快速流動優化配置、產業鏈高效協同,對於企業或機構自主投資建設產業鍊網路化協同平台並對外服務企業數達到200家(含)以上,按照企業對該項目投資額的20%,給予企業最高300萬元的補助。獲得政策支持的平台,原則上應針對成都市中小微企業提供至少一年期的免費服務。


(三)鼓勵培育數位化生態。支持傳統企業與互聯網企業、金融服務企業等在細分行業開展跨行業合作,構建“生產服務+商業模式+金融服務”跨界融合的數位化生態,鼓勵企業或機構建立公共開放的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和數位化開源社區,共享技術、數據、人才、市場、渠道、設施、中台等資源,推動基礎軟體、通用軟體、算法開源和數位技術產品、數位化解決方案等整合封裝,提供數位化轉型服務。對於由企業或機構自主投資建設的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和數位化開源社區,且服務企業數超過200家(含),按照數位化轉型促進中心和數位化開源社區年度運營成本的10%給予運營企業或機構最高100萬元的補助。


二、支持大數據企業發展壯大


(四)培育大數據企業主力部隊。加快發現和培育一批大數據細分領域的領軍企業和隱形冠軍,每年在全成都市範圍內評選50家大數據領軍企業和高成長高潛力大數據企業,實施“一對一”全生命週期精準服務,在申報大陸國家、省、市大數據相關政策支持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推薦;在“雙百工程”評選、機會清單發布、政府採購、品牌宣傳、新產品發布推廣等方面,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推薦。


(五)打造大數據應用示範工程。緊抓大陸數位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契機,積極釋放應用場景,推動大數據技術與智慧生產、智慧生活、綠色生態、智慧治理等城市場景深度融合,鼓勵企業在工業、農業、金融、醫療健康、教育、文旅、交通、公共安全、政務服務等領域打造典型應用示範項目,建設具有成都特色的大數據先行試點示範場景。對自主投資建設且通過大陸國家部委評選的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範項目企業,按照該項目建設成本的20%給予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六)強化金融支持力度。將大數據企業納入成都新經濟天使投資基金和成都新經濟產業投資基金重點支持範圍,對符合條件的大數據企業給予直投或跟投,支持高成長性大數據企業快速壯大規模。


三、涵養產業生態


(七)推動產業集聚發展。鼓勵產業功能區圍繞自身產業定位和大數據特色應用打造大數據產業集聚區,支持區(市)縣聚焦數位產業特色優勢領域創建數位經濟發展先導示範區。對於獲批省級以上數位經濟發展先導示範區的區(市)縣,給予其數位經濟為主導的產業功能區核心大數據產業園區專業化運營機構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八)推進標準體系建設。支持企業或機構針對重點行業大數據應用開展基於數據鏈的數據導入接口規範、元數據管理、主數據管理、數據質量評價、敏感數據使用規則等技術標準和數據規範編制,對主導編制國際、國內、行業或地方大數據標準的企業或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九)促進產業協作互動。圍繞建設“西部數都”品牌,引進、策劃、組織一批國際性、專業化的大數據產業展會、專業賽事和學術交流活動,吸引大陸省市相關領導、海內外院士、行業專家、知名大數據企業家等超過100人,參會人數達500人以上,按照會議投入的50%,給予承辦的社會組織或企業最高150萬元的補助。支持社會組織和企業開展數據資源供需對接、企業協作等大數據項目活動,活動規模超過100家大數據企業,單場活動宣傳流量在1000萬人/次以上,按照實際投入的50%,給予自主舉辦的社會組織或企業單場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本政策自2021年6月23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原《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政策的通知》同時廢止。在本政策中,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只能享受一次,同一企業同一政策條款三年內只能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