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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報】成都市關於進一步促進高水準利用外資的若干意見開始實施!

发表时间:2021-11-22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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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關於進一步促進高水準支持外資的若干意見


為加強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支持外資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充分發揮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對外商投資的吸引力,進一步擴大外資規模並強化外資結構,成都市在2021年6月開始實施《成都市關於進一步促進高水準支持外資的若干意見》。


一、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吸引外商投資  


(一)拓展外商投資領域  

全面實施負面清單管理,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對外商投資准入進行限制。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商用車等先進製造業領域開放,鼓勵和支持外商投資成都市“5+5+1”重點產業領域,推出一批5G基站建設、城市鐵路運輸、人工智慧、工業互聯網等新基建和國企混改等優質資源,吸引外商投資合作。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對外開放,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爭取在軟體和資訊服務、科研和技術服務、現代物流、現代商貿等領域達成更全面性開放。  

(二)支持外資金融業開放  

支持國外知名金融機構來蓉設立金融租賃、消費金融等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設立外資控股或參股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積極引進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在蓉設立全大陸或區域總部,支援在蓉外資金融機構引入功能性機構。支持外資透過設立天使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參與企業上市培育、併購重組。推動企業發行外債,鼓勵企業利用債務融資工具、項目投資、境外上市等方式擴大規模。探索建設“一帶一路”金融服務中心,爭取設立人民幣國際投貸基金、“一帶一路”風險管理中心。

(三)大力引育外資總部型企業  

完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認定條件和支援政策,推動跨國公司在蓉設立在華區域總部或功能型總部機構,強化人才落戶、租購住房、子女就學等全要素的支持服務,打造國際化標準的外資總部產業鏈、生態圈。鼓勵有條件的區(市)縣研究制定外資總部經濟規劃和配套政策。 

(四)鼓勵設立和發展外資研發中心  

支援外商投資企業建設高水準研發機構,鼓勵跨國公司與本土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聯合建立研發機構、開展研發合作,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給予經費支持。支援外商投資企業引進全球前沿技術和適應產業發展需要的高層次人才。

(五)發揮支持外資平台優勢  

推進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成都片區投資自由化便利化,鼓勵自貿試驗區在法定許可權內制定外商投資促進政策,加大項目招引力度。支持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成都經開區、成都國際鐵路港經開區發揮產業優勢和制度優勢,深化開放領域制度創新探索,改善開發建設主體和運營主體管理機制,提高吸引外資品質。推進中法、中德、新川、中義、中韓、中日等國別合作園區載體建設,進一步加強區域合作,尋求國際合作項目,打造成都市對外開放綜合服務平台及貿易、投資和技術合作窗口。


二、進一步強化要素保障,促進重點項目  


(六)健全外資重大項目專班制度  

強化外資重大項目專班協調機制,對投資總額1億美元以上的重大項目,實施“項目直通車”方式,定期召開形勢研判和工作調度會,及時協調解決問題,推動項目簽約落地。對符合條件的世界500強、行業龍頭及細分行業領軍企業的重點項目和成都市重點產業鏈補鏈固鏈的重點項目,可優先納入成都市重點項目計畫清單,按照相關政策優先保障供地、用能等要素。  

(七)加大外商直接投資支持力度  

對年外商直接投資5000萬美元及以上的新設項目、增資項目(不含房地產、金融業項目),符合項目申報條件的,按其當年外商直接投資金額的2%進行獎勵,單一項目年度獎勵金額最高1000萬元人民幣。對新引進符合成都市產業發展方向的國際中小企業,符合項目申報條件的,按照政策規定,最高給予500萬元人民幣的資金獎勵。對成功引進項目的仲介及機構,最高給予150萬元人民幣的資金獎勵。所需資金由市、區(市)縣兩級按比例承擔。

(八)給予重點外商投資企業金融支援  

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共用重點外商投資企業資訊,推動開展“銀企對接”。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外商投資企業信貸投放力度,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積極保障重點外商投資企業合理融資需求,提升服務水準,提高服務效率。


三、進一步完善服務體系,創新工作方式  


(九)強化外商投資促進服務平台  

借助“投資成都”等服務平台,歸集、匯總、發佈城市規劃、城市機會清單、外商投資法律法規、項目資訊等,線上線下聯動提供投資資訊、投資對接等服務。定期編制和發佈成都投資指南,外籍人士在蓉生活指引,為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投資提供諮詢、指導等便利化服務。充實區(市)縣外商投資諮詢服務點功能,開展外商投資企業政策宣傳解讀,協助企業用足用好各項政策。

(十)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服務機制  

設立市、區(市)縣兩級服務和投訴工作機構,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健全政企溝通交流機制,市、區(市)縣兩級定期召開外商投資企業座談會,聽取外商投資企業、外商協會對成都市營商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健全市、區(市)縣、功能區三級外商投資企業服務專員制度,對重點外商投資企業開展“一對一”服務保障,提供專業化、全流程、全生命週期服務。

(十一)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企業服務  

全面落實惠企援企政策,協調解決疫情防控下外商投資企業用工、物資、物流等困難和問題。支援重點外商投資企業增產擴能,保持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在嚴格落實“外防輸入”要求的前提下,指導外籍商務人士辦理來蓉手續。


四、進一步保護合法權益,強化營商環境  


(十二)保護外商投資企業智慧財產權  

充分發揮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的示範作用,深化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工作,加大對侵權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案件多元化調解的作用,完善智慧財產權仲裁、調解、公證工作機制,培育和發展仲裁機構、調解組織和公證機構。

(十三)保障平等參與市場競爭  

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保障外資市場主體依法平等准入相關行業、領域和業務。支援外商投資企業參與成都市標準化工作,嚴格執行政府採購有關法律制度規定,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外商投資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參與政府採購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

(十四)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準  

推進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帳戶體系試點工作。持續推進資本項目結匯支付便利化工作,落實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措施。按照大陸國家規定開展跨境人民幣優質企業便利化結算試點,落實簡化結算流程、優化投融資管理等人民幣跨境使用便利化措施,提升人民幣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準。探索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積極爭取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和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按照大陸國家規定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簡化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手續。支援自貿試驗區內法人金融機構和企業按規定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和外幣債券。

(十五)提高外籍人士在蓉工作便利性  

進一步提升涉外服務能力。持續辦好“外籍人士之家”,為外籍人士提供全方位服務。改善出入境停居留服務,創造更便捷、更高效的出入境環境。加快建設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學校,保障提出申請並符合條件的外籍子女入學。提升醫療機構國際化醫療服務能力。


五、附則  


本意見實行中的具體問題由成都市投資促進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本意見自2021年6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