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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報】2021年度對外經濟貿易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開始!

发表时间:2021-12-0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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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對外經濟貿易發展專項資金申報


近日,成都市為進一步促進外貿、穩固外資、推動對外經濟貿易向上發展,依據《關於2021年度對外經濟貿易發展專項資金重點工作的通知》開展了2021年度對外經濟貿易發展企業專項資金申報工作。


一、支持對象


(一)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利用金融工具擴大進出口規模及出口轉內銷項目申報

1. 註冊地和稅收解繳關係在成都市、具有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註冊地在四川(成都)自貿試驗區範圍內的企業無需提供),按照申報指南規定的使用方向在境外開展業務、納入成都海關統計的2020年進出口總額低於6500萬美元(按2020年12月31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匯率中間價1美元對人民幣6.5249元折算為42411.85萬人民幣)且有進出口實績(即納入成都海關統計的2020年進出口總額大於0)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貿中小企業。

2. 申報企業近五年(即本次申報開始之日前五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未拖欠應繳回的財政性資金;持續誠信合規經營,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二、支持方式和支持標準


(一)支持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

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項目(境外專利申請、境外商標註冊、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單個企業四項支持資金額累計不超過30萬元,項目個數累計不超過10個。


1. 境外專利申請

企業通過巴黎公約或PCT專利合作條約(PATENTCOOPERATION TREATY)成員國提出的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項目期間獲得通過並取得相應證明證書的,對申請過程中發生的申請費給予70%支持。申請專利項目,需按不同支持內容分別申請,每個項目只允許申請一種專利內容。

2. 境外商標註冊

企業在項目期間,在境外成功完成產品商標註冊的,對其商標註冊費給予70%支持。每個企業每種產品在一個國別(地區)只支持一次商標註冊費用。

3. 管理體系認證

對企業在項目期間取得品質管制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衛生管理體系認證和其它管理體系認證發生的初次認證的認證費或認證證書換證當年的審核費用給予70%的支持。

4. 產品認證

對企業在項目期間進行產品認證,並取得認證證書的(不含換證),對認證過程中發生的認證費用或產品檢測費予以70%的支持。


(二)支持外貿中小企業利用金融工具擴大進出口規模

支持外貿中小企業利用金融工具擴大進出口規模項目(支持進出口貿易融資、支持以出口信用保險融資)單個企業兩項支持資金額累計不超過50萬元。


1. 支持進出口貿易融資

對透過金融機構開展融資業務的外貿中小企業給予貸款利息補貼。

2. 支持以出口信用保險融資

對投保短期信用保險並透過保單開展融資業務的企業給予利息補貼。


(三)支持企業出口轉內銷

支持外貿中小企業出口轉內銷項目(支持出口企業透過線下管道開展銷售、支持出口企業透過線上管道開展銷售、鼓勵出口企業向商業企業開展直接供貨)單個企業三項支持資金額累計不超過10萬元。


1. 支持出口企業透過線下管道開展銷售

支持出口企業透過進商場、進超市、進特色街區、進社區等線下管道開展直接面向消費者的銷售活動,對產生的租金、場地費等商品展示費用給予70%的支持,單個企業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10萬元。

2. 支持出口企業透過線上管道開展銷售

支持出口企業利用電商平台、網路直播、網紅帶貨、場景體驗(VR展廳)等線上管道開展直接面向消費者的銷售活動,對由此產生的服務費用給予70%的支持,單個企業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10萬元。

3. 鼓勵出口企業向商業企業開展直接供貨

鼓勵出口企業向商場、超市等商業企業直接供貨,對項目期內向商業企業供貨總價達到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以上規模的,分別給予出口企業1萬元、2萬元、5萬元的獎勵。


三、申報時限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項


更多詳細資助標準請見附件。